教統會「第四號報告書」提出在主流學校內,發展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以照顧資優學生的需要。
教育局制定《香港資優教育的發展》(2000)政策文件,提倡採用以三層模式在香港推行學校資優教育,鼓勵和支持學校提供校本資優教育課程,照顧資優學生的學習和情意需要。
課程發展議會先後發表《學會學習—課程發展路向》(2001)及《校本資優培育課程指引》(2002),讓教育界人士進一步了解如何培育能力卓越的學生,並就編製校本資優培育課程所需的教學設計、內容、推行模式和教學評鑑等各方面提供建議及參考藍本。
教育局資優教育組與香港資優教育學苑於2012年為全港教師制定了資優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新架構,不僅為教師提供清晰的專業發展途徑,亦讓學校就校本資優教育計劃的發展及需要,為校內不同職務的教師提供合適的資優教育培訓。
香港資優教育目標,著力提高教育素質使資優教育普及化,並發展為資優學生而設的校內及校外的支援系統,使資優學生在各方面都可以有適切的栽培。
教統會「第四號報告書」引用美國聯邦教育局對資優的定義肯定了資優特質應朝向 多元化的界定。
1. 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
2. 對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
3. 有獨創性思考,能夠提出創新的意見;
4. 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特具天分;
5. 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在推動他人完成目標方面有極高能力;
6. 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方面有突出天分。
模式 |
策略 |
項目/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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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次全班式(校本) |
IA |
在正規課程內加入高層次思維技巧、創造力和個人及社交能力等三大資優教育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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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 |
在正規課堂按學生的特質實施分組教學、增潤及延伸專門性學習領域的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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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次抽離式(校本) |
IIC |
以抽離方式在正規課堂以外進行一般性增潤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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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 |
以抽離方式在正規課堂以外進行專科特定範疇的延伸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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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次校外支援 |
III |
教育局、資優教育組及香港資優教育學苑聯同各大專院校的有關人士成立專家小組,發展及推動專為培育特別資優學生而設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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